产品
注册制介绍

  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施注册制管理。在注册制模式下,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公开化原则,将企业能不能发债、能发多少债、以什么价格发债、什么时间发债等事项,更多地交由市场去决定,协会对注册材料仅作形式评议,不做投资价值与风险判断。在坚持注册制理念、市场化运作前提下,债务融资工具市场逐步构建起层次丰富、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作有效的注册发行工作制度体系。

 

  注册制的主要内涵:

  一是以发行人信息披露为核心。注册制要求发行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在债券发行与存续期间充分披露信息,并对所披露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以中介机构尽职履责为基础。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需尽职履责,辅导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独立、客观、专业意见,维护市场规范发展。

  三是以投资者风险自担为前提。投资者获取充分信息后作出投资判断,投资者的收益与风险,完全取决于投资者自身的价值判断、风险偏好与承担能力,投资者自主投资、自担风险。

  四是以协会注册评议为程序。协会作为市场自律服务机构,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制度设计,督促发行人履行义务,督导中介机构尽职履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由注册专家召开注册会议,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进行评议,不对债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判断。

  五是以市场自律管理为保障。为保障市场的有效运行,协会作为市场自律组织,对市场的发行交易行为进行自律管理,通过不断完善自律规则体系、丰富自律管理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协会自律管理与市场自我约束的内外联动的管理框架,推动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