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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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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号
  为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自律管理,规范信用评级业务,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第5号发布)等相关规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经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1号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自律公约》(交易商协会公告〔2018〕7号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调查访谈工作规程》(交易商协会公告〔2018〕8号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利益冲突管理规则》(交易商协会公告〔2019〕6号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规则》(交易商协会公告〔2019〕7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
  1.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
  2.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