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规则

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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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精神,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对《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协会公告〔2017〕27号)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并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经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协会公告〔2017〕27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
  2.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