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

关于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清算衍生品协议(2024年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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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号
  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互换通”)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8号)等有关规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清算衍生品协议(2024年版)》(以下简称《“互换通”协议》),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互换通”协议》包括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交易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签署。
  二、市场参与者可以选择单独签署《“互换通”协议》或同时签署主协议和《“互换通”协议》。市场参与者仅签署《“互换通”协议》的,可以约定未签署主协议相关安排,以符合其风险管理需要。
  三、《“互换通”协议》在交易双方有效签署后生效。市场参与者应及时将签署后的《“互换通”协议》(及其修改)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四、非交易商协会会员签署使用《“互换通”协议》文本前,应书面取得交易商协会《“互换通”协议》文本版权使用授权。
  五、市场参与者开展“互换通”交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

 

  附件:
    1.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清算衍生品协议(2024年版)
    2. Swap Connect Cleared Derivatives Agreement (2024 Version)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