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给予2023年有存量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会费减免的通知

打印

中市协发〔2023222

 

各相关市场成员: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为积极响应中央最新政策精神,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在已有会费减免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适用于2023年当年的会费减免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本次会费减免对象为2023年有存量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会员,其中不包括仅发行过超短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以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ABN)项目中非实际融资的发起机构。

二、减免金额。结合会员实际交纳会费情况,按照发行人会员的企业规模设置不同梯度的会费减免比例,对于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和一般企业发行人会员分别按2023年会费收取额20%30%50%的比例在已交纳范围内予以进一步减免。

(一)对2023年有存量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特大型企业发行人会员再减免6万元;

(二)对2023年有存量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大型企业发行人会员再减免7.6万元;

(三)对2023年有存量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企业发行人会员再减免4万元。

有关事项已于20231228日经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商协会将主动联系已交费发行人会员进行会费退还。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婧瑜 010-66538390

              周凯霖 010-66538323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3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