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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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7号
  为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人保护机制,更好地发挥持有人会议机制在债券风险及违约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修订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并废止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协会公告〔2021〕10号发布)的PH表(持有人会议信息披露表),经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3年12月25日